中国福基会获颁首批慈善组织证书
9月2日,《慈善法》颁布后的第二天,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等16家全国性社会组织参加了民政部认定的第一批慈善组织证书领取仪式,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为这16家社会组织颁发了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中国福基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缪力上台领取了证书,这标志着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成为慈善法颁布后首批获得慈善组织资格证书的基金会,也是首批获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慈善组织类基金会。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是“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同时明确,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慈善组织不是一类新的法人组织,而是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依据宗旨和业务范围的一种类型,是社会组织的属性。
据介绍,为贯彻慈善法的要求,方便慈善组织开展活动,民政部在原有登记证书的基础上,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种组织形式,统一设计了格式相似的三种登记证书,在其醒目位置标明慈善组织属性,为慈善组织制定了统一的身份证明慈善法施行以后,新登记的慈善组织将被发放这种新的证书,依法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也将换发新的证书。
按照慈善法规定,民政部统一制定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便于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同时也便于社会监督。由于公开募捐资格与登记事项关联度不大,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仅设置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两个事项,以最大程度地减轻申请人负担,避免重复换证。
(责任编辑:赵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