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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机制探索项目”获人大代表肯定

编辑:创始人 来源:灯塔行动 发布:2017-03-09 浏览:41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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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明尚公益基金秘书长李欣蓉3月8日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部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缺乏抚养保障,急需社会救助、帮扶,应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灯塔行动是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探索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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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西来宾市忻城县马泗村做了6年大学生村官后,李欣蓉放弃了事业编机会 ,投身公益项目,关注儿童安全和助力儿童成长。在对贫困学生家庭走访时了解到,一些服刑人员子女缺乏抚养保障的情况,经过与有关部门的了解,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


李欣蓉和志愿者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司法机关在执法办案工作中,通常都会掌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身份、生活等详细信息,因司法机关没有针对服刑人员子女的救助资金,难给这些未成年人予以有效救助,导致大部分未成年人缺乏家庭抚养保障,而实践中民政部门等负有救助职责单位,却找不到适合救助的对象。


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原因是相关信息没有得到有效传递、整合及利用。为解决救助信息不畅、助人无门等问题,有效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中缺乏抚养保障者,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李欣蓉建议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机制。支持创立社会组织并积极引导帮扶;司法行政部门购买社会组织专业服务;崇尚宽容,鼓励对刑释人员的社会融入;完善立法,构建国家寄养制度。


在调研期间,李欣蓉发现在广西钦州就有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成功的案例,广西钦州检察机关建立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机制》,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2014年,广西钦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工作中发现因母亲被害、父亲服刑而家中未成年子女无人抚养的个案,遂向民政部门提出对这类未成年人进行救助的建议。检察机关联合当地民革、民政部门开展调研,发现刑事案件涉案家庭未成年人需要救助的情况大量存在。以钦州市2014年数据为例,需要救助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245名,其中仅有89名纳入城乡低保,5名纳入五保供养。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条件、生活状况令人担忧。


2014年,广西钦州市检察机关联合当地民革委,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提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机制》的项目申请,并通过了出资方汇丰银行的审核,获得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70万元(分三年期)的资金资助,用以构建一个信息互通机制,使上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救助。


针对部分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救助信息不畅通的问题,李欣蓉代表建议,在现有的法律、制度、各职能部门的职权框架内,整合司法、民政、团委、教育等多家单位的业务信息,降低救助部门为获取信息而单独付出的成本,使救助信息能在各职能部门间互通,解决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救助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的问题。协调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整合救助资源,使得救助工作体系化、管理动态化。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过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等多种形式建立一个救助信息互通、共用自动流转的协调机制,作为一项民生配套工程确需救助的未成年人在不同阶段得到不同程度的救助。

 

回顾: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灯塔行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机制探索项目”


2013年——缘起一件令人心痛的案件


钦州市检察院就办案中发现三娘湾社区丈夫杀死妻子服刑、留下三明年幼孩子无人照顾,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民政部门对该类困境未成年人进行救助。经民政排查,全市范围共有该类未成年人245名,根据排查情况,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救助。

 

2014年2月20日——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与广西钦州市检察官协会签署“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机制探索项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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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签约


2014年3月-5月——由两级检察院、民政、镇政府、村委、街道办等单位对全市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再次排查,经访谈核实,全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准确数据应为5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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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


2014年5月-10月——制定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项目推进方案》,召开4次12家单位的联席会议,商议钦州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刑事被害人救助保护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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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席会议1


2014年10月——根据工作情况形成《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机制项目实施方案》;经联席会议研讨,决定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引入本项目一并运行,并确定钦州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刑事被害人救助保护联动机制联络员。

 

2014年11月——由钦州市委政法委牵头,民政、卫生、教育、法院、检察院、司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团委、妇联等十二家单位会签《钦州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刑事被害人救助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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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席会议2

 

2015年1月——由市综治办正式成文下发《钦州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刑事被害人救助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

 

2015年4月——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就中期工作进行考察。

 

2015年5月——钦州市检察官协会与技术支持方(广西大学)细化调查表、机制流程。

 

2015年6月——项目主要成员及联络员走访各成员单位了解工作情况;进行儿童保护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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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护专项培训

 

2015年7月-2016年11月——走访慰问典型家庭、持续收集与更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相关信息及开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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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个案走访

 

2016年12月——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机制探索项目结项会暨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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