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警示!两被告人假借慈善机构名义为抗疫募捐被判刑!

编辑:CSWF01 来源:中青报中青网 发布:2020-04-09 浏览:8016人

转载自 中青报.中青网 记者 王亦君


北京西城法院近日宣判一起假借慈善机构为新冠肺炎疫情募捐的案件。法院查明,被告人孙某某、蒋某经预谋,于2020年1月27日12时许,打印虚假宣传材料3000份,在北京市西城区多地张贴、散发,假借“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市志愿者协会”之名,以“为抗击新冠肺炎募捐”为由,谎称已联系到口罩等物资的购买渠道,骗取他人向孙某某微信个人账户转款。截至案发,尚未有钱款转入被告人微信账户。


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某、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预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假冒慈善机构名义,以赈灾募捐为由,欲骗取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孙某某、蒋某具有犯罪未遂等情节,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48号中彩大厦8层

邮编编码:100053 传真:010-83481391

客服邮箱:info@cswef.org

版权所有 ©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备案号:京ICP备09037064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321号

银行账户(需备注项目名称)

户 名: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中关村园区支行

账 号:1125 1201 0400 05688

大额行号:1031 0002 5122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东长安街支行

账 号:0200 3374 1900 0014 555

外币账户

户 名: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美 元:3506 1488 0000 02824

港 元:3506 1388 0000 0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