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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仲副理事长带队赴新疆、云南考察流浪儿童项

编辑:CSWF01 来源:本站 发布:2012-02-21 浏览:3432人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及综治委《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的通知》的精神,配合民政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和教育矫治工作,使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内容从提供紧急救助、生存保障、查找及返送家庭向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领域拓展。我基金会在汇丰银行和儿童乐益会的支持下开展流浪青少年特殊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简称灯塔行动)。

2012年1月4---11日,我会张仲副理事长率调研组赴新疆、云南调研流浪儿童的回归安置情况及流浪青少年特殊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落实情况。

1月4日,调研组在新疆自治区民政厅事务处孙海宇主任的陪同下考察了新疆自治区救助站,听取了王站长关于新疆流浪儿童回归及安置情况。张仲副理事长高度评价了新疆自治区救助站针对查找不到家庭的流浪儿童,在救助站养育、教育等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通过购买福利院服务的做法,使这些儿童能够得到生活照料和继续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

1月5日,调研组考察了阿克苏地区救助站,并与阿克苏地区民政局、新疆大学及救助站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流浪青少年特殊教育及心理干预项目的执行情况。张仲副理事长在充分肯定他们前期工作的扎实有效的同时,针对干预后返家的儿童,既未上学也未就业的情况,建议将项目延伸至流浪青少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希望项目点能够进一步详查摸底,掌握不同年龄段流浪儿童的家庭、学历、个人意愿等情况,动员各种社会资源,针对儿童的不同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助学扶持、家庭解困等,实现救助一个、回归一个、安置一个,从源头上杜绝返流。座谈会调研组又考察了项目在社区的儿童活动中心,并与孩子们一起游戏。调研组认为,阿克苏地区救助站所实行的“社工参与、高校支持、社区联动”是项目方案的一种提升也是救助模式的一种创新,值得其他项目点借鉴。

1月6日,在阿克苏市副市长、民政局局长的陪同下,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刚刚解救回的流浪儿童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流浪的原因以及回来后的学习、就业安置等问题。

1月8--9日,调研组在云南考察了楚雄和大理救助站,重点了解两地流浪儿童的回归安置情况,最后确定楚雄为流浪青少年特殊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的试点地区。云南省民政厅事务处的高毅处长和救助总站的李贤涛站长陪同考察。

1月10日,调研组考察了两家多年在中国从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专业的NGO组织,云南家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和英国救助儿童会昆明项目办公室,通过向他们学习借鉴,希望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以及回归安置的有效的机制。

 

(责任编辑:王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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