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完美春天公益基金”的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告
[2016]28号
关于终止“完美春天公益基金”的公告
我基金会于2014年11月5日与绵阳市完美春天志愿者服务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并按照协议成立了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完美春天公益基金(以下简称该专项基金),该专项基金主要开展爱老助老类公益项目。合同期限2年。
根据中福基字【2016】27号文及《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专项基金退出管理办法》要求,我会于2016年11月23日向发起人发送了《合同到期告知函》,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决定终止合作,剩余资金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用于相同或相似的公益项目,基金终止后不得再以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完美春天公益基金的名义开展任何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