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阳光成长基金的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告
[2018]15号
关于终止阳光成长基金的公告
我基金会于2015年10月成立了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阳光成长基金,并按照协议成立了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阳光成长基金管委会,该基金主要从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事业相关公益项目。
根据中福基字【2016】27号文及《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专项基金退出管理办法》要求,我会于2017年10月31日向合作方发送了《合同终止告知函》,双方协商决定终止合作,约定剩余资金将尊重捐资人的意愿用于相同或相似的公益项目。
基金终止后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以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阳光成长基金的名义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