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水基金”的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告
[2020]14号
关于终止“水基金”的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水基金于2013年4月成立,主要开展儿童教育、环保等相关公益活动。
因与合作方孙明签订的合作协议至2019年7月30日期满,经双方协商,不再续签合作协议,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水基金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基金管委会随之撤销,工作人员解聘职务,并解除劳动关系。剩余资金在依法清算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用于相同或相似的公益项目,我会将对该专项基金剩余善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基金终止后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以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水基金的名义开展工作。如有违反者,法律后果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