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成立“启善守护计划项目”的决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告
[2023]4号
关于批准成立“启善守护计划项目”的决定
为促进儿童青少年公益事业的发展,解决当下儿童青少年面临的心理和安全等身心健康问题,由发起人韩鑫宇女士联合济南启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捐赠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成立“启善守护计划项目”。
经基金会驻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批准成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启善守护计划项目”,同时设立启善守护计划项目管理委员会,韩鑫宇女士任执行主任兼总干事。
启善守护计划项目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章程》等法规制度,规范项目的管理和资金使用,认真制订和执行公益项目计划,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引导和吸纳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更好地推动儿童和青少年公益事业的发展。
特此决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2023年11月14日